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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景观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景钲工程     发布时间:2023-07-21 00:00:00     浏览量:19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园景观工程(一期)   已由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和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管委会本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ZZB(ZB)2023-086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内

建设规模:  梅园景观工程占地面积约4.0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墙工程、铺装工程、水系等景观节点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  126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要求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景墙工程、铺装工程、水系等景观节点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 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3)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有关人员(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3月至20235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后退回,除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外,其他人员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30721202307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在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富雅国际生活广场A座五层509号房)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须自带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08   11  09 30,地点为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A座五层501号房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jzzx.cn/、南宁青秀山-国家AAAAA级风景区http://www.qxsfjq.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6号

 址:

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 6 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 A 座五层 509 号房

 编:

530000

 编:

530020

:

吴工

:

胡工

 话:

0771-5560661

 话:

0771-2833331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址:


 址: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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