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勘察,项目业主为 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鹿寨县城南新区城南二小地块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开发建设主要以产权置换为主的住宅小区,安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8.79亩,总建筑面积248428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为178692平方米(安置住户1550户)、商业及及配套建筑面积10736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9896平方米、物业用房500平方米、社区用房1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平方米、公厕30平方米、消控室60平方米等)、架空层面积2500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5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以及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安置区道路及地坪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
2.3投资估算:建安费用约73334.67万元
2.4勘察服务期限:详细勘察30日历天完成,超前钻视情况另行规定,但不得影响桩基施工;
2.5招标范围: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工程详细勘察、超前钻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 或者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需提供2016-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审核、审定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5.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xjyzx.cn:9003)(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2- 6823975
9.监督部门及电话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72-681866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22号 地 址: 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3号9楼903
联 系 人: 黄 工 联 系 人: 刘嘉玲
电 话: 0772-6868256 电 话: 0772-3601166
传 真: 传 真:
2019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