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编号 | 2018-450223-78-01-024728(4) |
项目名称 | 鹿寨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勘察服务 |
建设单位 |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0年 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49万元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 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00元) | 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00元) |
投标报价(让利系数) | / | / | / |
暂估价 | / | / | / |
暂列金额 | / | / |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 | / | /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 | / |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服务能力。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 / |
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未被停业。 | 符合 | 符合 | 符合 |
项目负责人 | 曹魏 (证号:AY174500432) | 蒋文德 (证号:AY064500081) | 王海波 (证号:AY184500486) |
三、评标情况 |
初步评审废标情况 | 被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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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 年 1 月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 年 1 月 10 日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zxjyzx.cn:9003/网站上发布。 |
异议方式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五、投诉 |
投诉受理部门 |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818662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投诉方式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六、招标人确认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