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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城南新区城中村(小屯结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景钲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17 09:36:27     浏览量:9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寨县城南新区城中村(小屯结屯)改造项目 工程已由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鹿发改规划[2019]270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鹿寨县鹿寨镇龙田村小屯结屯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8141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3014.8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9493.01平方米,(安置低层合院住宅面积为23218.96平方米,100户;可售高层住宅面积为107292.61平方米,共924户;可售多层住宅面积为33075.52平方米,共232户;可售低层合院住宅面积为15905.92平方米,共64户); 活动中心13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6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30.0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7879.3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345个(地面停车位211个,地下停车位11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44个(地面停车位1422个,地下停车位1422个);架空层绿化面积2252.40平方米以及小区的道路、设备用房、供水、供电、路灯、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 68683.804 万元,其中:施工费为67455.54万元,设计费为1228.26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 个月。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月至 2023    3  月。

2.2招标范围: 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部门审定。招标文件及经审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月 1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liuzhou.gov.cn) 的“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2 17 9 30 分,地点为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招标文件合同内容执行。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合同内容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lzzb.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72-681866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22号         地    址:   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3号9楼903

邮    编:  545699               邮    编:   545699  

联 系 人:  班  工                联 系 人:  刘嘉玲    

电    话:  0772-6868256            电    话:    0772-3601166 

传    真:                    传    真:   0772-36011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jzgclz@163.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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