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通知,需更改开标过程诚信卡验证方式,现澄清如下:根据桂建管〔2019〕26号文通知的有关事项,诚信卡于2019年7月1日自动失效。原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现修改为:专职投标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企业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场进行核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更正为“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4资信评分标准(100.00999999999999分)不良行为(0.01分)”现更正为“2.1.4资信评分标准(100分)不良行为(最多扣2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001分)”现更正为“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没有选择基准价公式”现更正为“方法二:平均价法
评标基准价=K*{B1+B2+…+Bn-Max(Bi)-Min(Bi)}/(n-2)(N>5时);
评标基准价= K*(B1+B2+…+Bn)/n(N≤5时)。
K= 0.98 (K从0.96、0.97、0.98三个数值中选择)
N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个数,Bi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
招 标 人: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